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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朝汉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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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:春秋决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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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骤然收缩,眼睛亮了!

    以春秋决狱?

    这个说法挺新鲜。

    色恭,礼至,作揖而拜。

    请教,“敢问司公,此四字何解?”

    “除了用我大汉律外,可用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。当然,亦可用儒家其他经典!”

    “凡是大汉律中没有规定的,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;凡是大汉律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,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。”

    最后,微微一顿,总结用意,“以法,使儒学,深入百姓之心!可成就大一统之业!”

    衡胡依旧维持着作揖的姿势,闭眼沉思。

    理解有些模棱两可。

    睁眼,轻呼,“公可否为学生举例?”

    “可!”

    “甲无子,捡一弃婴乙,养大之后,乙杀人,甲藏之!”司匡微微一笑,淡淡地问道:“应如何判甲?”

    “根据大汉律令,藏凶者,当重刑!”衡胡睁开眼,沉声回答。

    “若春秋决狱,则甲无罪,乙或偿命,或发配三千里充军!”

    衡胡后退一步,灵光乍现,忽然想到了什么。

    沉吟半晌。

    眯着眼睛,吟诵,“《论语·子路》曰:‘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’。”

    “正是!”

    张仲躺在地上,连肾痛都忘了。

    他双目发直,呆呆的盯着眼前这两个杀入此地的不法之徒。

    嘴有些发干,咽了一口唾沫。

  

第二十四章:春秋决狱(4/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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