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骤然收缩,眼睛亮了!
以春秋决狱?
这个说法挺新鲜。
色恭,礼至,作揖而拜。
请教,“敢问司公,此四字何解?”
“除了用我大汉律外,可用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。当然,亦可用儒家其他经典!”
“凡是大汉律中没有规定的,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;凡是大汉律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,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。”
最后,微微一顿,总结用意,“以法,使儒学,深入百姓之心!可成就大一统之业!”
衡胡依旧维持着作揖的姿势,闭眼沉思。
理解有些模棱两可。
睁眼,轻呼,“公可否为学生举例?”
“可!”
“甲无子,捡一弃婴乙,养大之后,乙杀人,甲藏之!”司匡微微一笑,淡淡地问道:“应如何判甲?”
“根据大汉律令,藏凶者,当重刑!”衡胡睁开眼,沉声回答。
“若春秋决狱,则甲无罪,乙或偿命,或发配三千里充军!”
衡胡后退一步,灵光乍现,忽然想到了什么。
沉吟半晌。
眯着眼睛,吟诵,“《论语·子路》曰:‘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’。”
“正是!”
张仲躺在地上,连肾痛都忘了。
他双目发直,呆呆的盯着眼前这两个杀入此地的不法之徒。
嘴有些发干,咽了一口唾沫。
第二十四章:春秋决狱(4/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