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读的《鬼吹灯》是实体出版的精校版,一共八册,还记得当时拿到这本书后,方澈几乎是闷着头一口气读完的。
正常人的阅读速度是一小时4-5万字,方澈的阅读速度一般,基本上是一个小时四万多一点。
所以两颗记忆果实就让他把小说的第一部《精绝古城》给缓存完了。
现在,他刚刚开始码字。
因为【体力果实】的原因,方澈现在特别能肝,等到晚上一点的时候,已经码了将近两万字。
《鬼吹灯》原文的文风较为质朴,方澈现在的文感水平不低,所以有的时候也很按照自己的理解稍加修改,让文风更加凛冽利索一些。
颇有些郭德纲说书的那个味道。
这里还要解释一下,方澈之所以选择《鬼吹灯》而不是《盗墓笔记》,两者的优劣因素且不论,实在是《盗墓笔记》他妈的和现实情况重合太多,青铜树都尼玛被发现了,三叔的日子是越来越有判头。
方澈可不想那样。
第二天上午八点一到,方澈就起来码字了。
不到九点,子牙的信息就发了过来:“大佬,准备开新书了?”后面跟着两个嘿嘿笑的表情。
方澈:“嗯嗯,还仰仗副主编大大多多提携啊。”
子牙:“客气客气,推荐这次管够!写了多少了?”
方澈看了看字数:“已经三万字了,今天肝一肝的话能到七八万字。”
子牙:“上来就火力全开?直接日万?”
方澈:“事情比较急,所以就动作快点啦。”
子牙:“了解,好像是给新剧预
第一百三十六章 来贺(4/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