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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乃路易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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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一十七章 荷兰的约翰.德.维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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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,而它的名字,和敦刻尔克那样,来自于坐落的地点,阿姆斯特来自于阿姆斯特尔河,村庄正处于它的河口,而丹,在低地语言中是水坝的意思,因为它正坐落在一座水坝上。

    它曾经籍籍无名,但现在它已经是荷兰最大的城市与都城。

    市政厅正位于阿姆斯特丹城市中心,水坝广场的西侧,它的地基是石头砌筑的,但这些石头下方却由一万多根木桩支持,这些木桩深入地下三十尺左右,所有看着它建造起来的人都不由得瞠目结舌——这座庞大的建筑外部严整齐方正,用色单一沉稳,正符合荷兰人对政治建筑的想象,内部却极尽华丽考究之事,到处都是深红色的锦缎与胡桃木的护墙板,鎏金的灯具与精美的油画相映成辉,行走在这里的官员无不带着一种傲慢而又矜持的神色,就像是一只只肥壮的大鹅。

    与这些官员的神色完全不同的是他们的首相,荷兰的大议长,也可以说,荷兰的无冕之王,约翰.德.维特。

    他是23年生人,三十岁就在第一次无执政时期成为了大议长,以领袖的身份,结束了第一次英荷战争,承认战败,接受英国的护国公奥利弗.克伦威尔提出的航海法,并秘密承诺了所谓的《除名条款》,也就是保证,永远不将奥兰治三世选为执政与最高统帅。也就是说,就像是路易十四与查理二世的友谊,这两位也可以说是在遏制王权上惺惺相惜了很久。

    但这并不是说,他会杀死威廉三世,杀死威廉.奥兰治的子孙。或者说,就算他要这么做,他也不会采用这样卑劣愚蠢的手段。

    问题是,相信威廉三世的失踪与这位首相先生完全无关的人,并不多,就连他的弟弟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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