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呢,最早在拉丁文中是军事统帅的意思,所以如果有人从现代回到古罗马帝政时期,听到有人称你为皇帝,可不要高兴的太早。
因为这时候的皇帝可能还不如国王呢。
帝政时期的皇帝所指的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、执政官、军事统帅与护民官、大祭司——可不是独裁者,独裁者反而会被视作对罗马帝国的背叛,是个贬义词,甚至在早期的罗马帝国,人们很少用皇帝这个词来称呼最高领袖,而用“凯撒”与“奥古斯都”来称呼罗马皇帝。
凯撒一词自然是来自于曾经的凯撒大帝,奥古斯都则是指凯撒的政治继承人盖乌斯.屋大维.奥古斯都。
莫里哀在这里将凯撒之名冠在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的头上,是种相当狡猾的做法,如果他直接称路易为皇帝,而路易接受了,这是不合法律与传统的——在欧罗巴甚至英国人的认知中(英国人现在大多也是曾经的日耳曼蛮族),皇帝的头衔应该自屋大维这一系得到传承,才是无可辩驳的正统。
罗马帝国覆灭在三支蛮族之手后,分裂成了东西罗马帝国,西罗马帝国与东罗马帝国相继灭亡,不过这妨碍蛮族的后人代为复兴,公元800年,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,教皇宣布他为“罗马人皇帝”“奥古斯都”——但随着法兰克的分裂,这顶冠冕几经辗转、撕扯与争夺,有段时间竟然落在了意大利的小诸侯头上。
这种可笑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公元十一世纪,出身东法兰克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冠冕,宣布建立“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”——这个称号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,不过在十三世纪的时候,
第四百一十二章 摩纳哥公国的来客(2/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