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是刚死不久。
除了中西部的几个州外,米国其它州的森林覆盖率还是很高的。
因为环境不错,加上人口并不如夏国那么多,米国人的饮食也非常刁钻,虽然喜欢吃肉但主食还是牛肉跟鸡肉,所以各种野生动物才得以大量存活。
各州都不乏野猪、鳄鱼、驯鹿、棕熊之类的大型动物,据说多到有些州还要按时颁发狩猎证,甚至雇佣职业猎人清理。
孙诚仔细检查了一下,发现地上刚死不久的鹿身上。
鹿的正面看不到任何伤口,但是地上有血,伤口应该是在下面。
“这应该是别人的猎物!”
一头鹿还不值得孙诚去偷,不过既然这里有猎物,附近森林里应该是有猎人的,正好可以问问路。
当下他就冲着旁边的森林,大声喊了起来:“hello,hello!”
森林里一直没有动静,孙诚也不召集。
地上的这种鹿看块头至少得有两百多公斤,以它的顽强生命力,就算是中了枪只要没直接死,说不准能逃多远呢。
正喊着呢,后面土路上突然传来了汽车的引擎声。
孙诚转身看去,嘴角顿时翘了翘。
驶来的车辆是一辆福特野马轿车,对这车他并不陌生,不久前在163公路上遇到时,他还好心地提醒过对方前面堵车。
可惜人家没搭理他,孙诚也乐得看他跟自己一样,多跑一段冤枉路。
那辆福特野马轿车并没有像他一样停下来,不过车上的年轻司机显然也看到了这头鹿,勾着脑袋不断往鹿跟孙诚的身上看。
第十四章 致命弯道(中)(3/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