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香江大亨传奇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五五零章 港元发展史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ollars”、“ fifty dollars”、“ one hundred dollars”四种面值,香港本土纸币由此拉开序幕。

    当时东藩汇理银行发行纸钞,是该行自身的商业行为,并没有获得港英政府的授权或法律认可,因而该行的纸钞并不是法定货币。

    东藩汇理银行以吸收储户银元作为准备金,并等值发行纸钞,纸钞实际上是一种银元存款票据,代替银元流通;纸钞的持有者,随时可凭此向该行兑换等值的银元,若该行无法兑现或倒闭,则纸钞持有者只能自认损失。

    1851年8月,东藩汇理银行获得了英王颁发的“皇家特许状”,取得发行纸钞的特权,这意味着该行发行的纸钞,实际上获得了港英政府的认可,该行发行的纸钞实际成为香港的法定货币。

    从此以后,东藩汇理银行纸钞,被广泛流通使用,成为香港商贸活动及日常生活中的通行货币,而且,纸钞的发行,也有效解决了一段时期内金属铸币供应不足的问题。

    东藩汇理银行进入香港之后,陆续又有其他商业银行在香港成立,由于港英政府的放任自由态度,各家银行也各自发行自己的纸钞,同样也是以银元为准备金,纸钞持有者可向对应的发钞行兑换银元。

    在1845年到1895年间,香港共有八家商业银行发行过纸钞,港英政府对这些银行发钞的基本要求是:银行发行纸钞的面额必须是5圆或5的倍数;但汇丰银行于1872年始发的“壹圆”纸钞除外。

    另外,对于获得授权的银行,要求其发钞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股本额,并须至少有相等于发钞额1/3的白银库

第五五零章 港元发展史(7/8)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