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浪汉嘛,皮肤糙一些,完全是可以能够理解的。
鲍威瑞·金冷笑了一声,用雪茄指着这个流浪汉,朝着洛克说道:“这个蠢货是半年前来这里拜了码头的,虽然这半年内没有提供过任何情报,但我不介意,还是养着他,结果……”
如果说,纽约城是有哪个群体可以做到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话,那么,流浪汉群体敢说第二,没有人敢说第一的。
而鲍威瑞·金就是这个流浪汉帝国中的王者。
他给予那些破产,沦为流浪汉的人温暖,让他们不至于死的不明不白或者被渴死和饿死什么的。
作为回报,流浪汉们替鲍威瑞·金收集任何有价值的情报与线索。
比如这一次。
鲍威瑞·金抽了一口雪茄:“你这个蠢货,如果你在第一时间来将你是目击者的事情告诉了我,而不是贪图那钱包里面的那不到一百美刀的现金,你知道,这个情报,你可以从我们顾客给的报酬里面分走多少吗?”
说着。
鲍威瑞·金停顿了一下,然后一脸的你不争气的模样,竖起了一只手掌:“五千美刀,整整五千美刀啊,你这个蠢货。”
洛克瞥了一眼看去鲍威瑞·金。
五千美刀?
鲍扒皮吗?
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,他可是给了鲍威瑞·金十五枚加急订单的大陆金币的呢。
虽然大陆金币兑换美刀的汇率一直都是谜。
但……
一枚金币,怎么说,也是不止可以兑换五千美刀的。
所以。
资本家果然永远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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