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温微微一愣,看去洛克:“换做是你,你不会吗?”
洛克摇头,然后嗤鼻一笑:“乔治会同意我的观点的。”
疯了吗?
一个手无寸铁的人,在遇见持枪抢劫的强盗,不乖乖的认怂,直接上去莽,以为是在拍电影,还是打算赌那个抢劫犯的枪里没有子弹?
洛克直接说道:“当然了,如果是我,或者是乔治的话,那个人,是没有机会拔枪的。”
他的拔枪术天下无双。
乔治,是纽约警署系统出身,一手拔枪术虽然和洛克还有一点儿差距,但对付一般的小蟊贼,是已经够用了。
洛克能用零点五秒直接将一个人打成筛子。
乔治也不差,只需要一秒钟就可以打光一个弹夹。
本·帕克?
年纪也不小了,而且手无寸铁,面对一个蒙着面,但感觉就是年富力强的年轻强盗,而且还是个持枪的强盗都敢直接上去,这是勇敢吗?
洛克可不觉得。
最起码,那个被抢的便利店主,恐怕也不会这么认为的。
甚至……
这如果是在东国的话,那个便利店主估计都要骂街了,因为,换做东国,恐怕,他也会被起诉,然后,要人道的赔一笔钱了。
被抢劫的是他,人道赔钱的还是他?
至于那个抢劫犯?
“还没有找到。”
格温摇头道:“在案发第一时间,当地的分局已经赶到现场了,那个时候,本·帕克已经不行了,至于那名劫匪,因为那个地方的治安比较差,安装的监控,今天安装,明
436、被记恨的洛克(第二更,求全订!!)(3/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