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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国万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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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要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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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闻。

    张居正劝谏,“先帝服制未过,元宵期间,宫中勿设宴,免去元宵灯火才是。”

    “朕已命宫中取消大办,只慈宁慈庆两宫如常例,宫中两母本甚简,不应在苛刻。”

    陈太后李太后自己生活并不奢华,其实奢华也没什么,对内廷算的了什么呢。

    但是止不住李太后手里有了皇庄皇店。突然有钱之后留不住,以前还是设粥棚,铺桥修路。

    礼佛之后,就改成修庙了,手脚又大,出手就是万两十万两位为单位,对钱财心里没有个度数,看得朱翊钧心颤。

    自己不阻止的话,李太后的家当都要被她败完了。

    被别人败还不如给儿子败。

    张居正闻言,不再反对。

    回了乾清宫,各处管事太监来请示,关于年关各处的用度是否按照往例。

    朱翊钧毫不客气,能取消的统统取消,不能取消的改成小办。

    “宗宴等宫中酒饭桌俱免办。”

    “鳌山烟火按祖制,需要……”

    不等太监说完,朱翊钧直接打断。

    “鳌山者聚灯为棚耳,第悬灯殿上,也可以观看,其余不必操办。”

    有太监拍马屁,说道,“今年圣人新登大宝,以节俭为主,此乃贤德,来年日治平久,或可再办,以彰盛世。”

    朱翊钧毫不留情,“不止内城,以后圣节元宵,往例赏赐各十余万金,其余无名之出更众,皆免。”

    太监大惊,“恐众非议。”

    “每年用金数十万百万于此,内库没钱,尔等可贴补朕吗?”

    

第四十三章 要权(3/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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