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互相帮助”这一财阀集团企业的文化遗产和经理情感要素等等,共同推动了战后日本企业的法人相互持股和安定股东制度的形成。
以至到了1991年,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合计持有日本公司全部股票的比例达到70%,正好把1949年个人占有70%的状态翻过来了。
可以说,交叉持股是战后日本企业在其独特的制度、文化遗产和历史条件约束下所“生成”出来的一种在股权分散条件下,保持企业控制权的做法。我们习惯上笼统地说,英美模式是股权分散而日德模式是股权集中,这是很不准确的。事实上,日本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美国和英国之外,公司股权分散程度第三高的国家。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