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后,温良接着分配:“我个人以3000万估值转让10%合计1亿股给公司,用于2012年度的期权、股权池。”
“这是股份分配方案最重要的一点,也是我之前收拢各位初始股东手上股份时的承诺,即:再分配。”
“原则上这1亿股中5000万股用作期权激励,每股行权价0.03元,由汪总牵头建立期权行权协议与行权模型,各部门配合落实;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必须确保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期权/股权比例大于等于管理人员。”
“我不知道通行规则是怎么样,但期权行权后个体不单独拥有股东权益,将来考虑推行代表制度。”
“其余5000万股是只面向股东的,我的建议尽早购买,每人购买的份额你们自己商量就行。”
“……”
这次,温良的股份比例下降到了61%。
最后,温良强调道:“重新调整后,我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是61%,行使的股权是66%,原则上2012年12月底之前不会变动,为了确保万一情况下,我对公司始终具有100%掌控权,我起草了一份一致行动人协议。”
说着,温良从公文包中掏出了第二份文件,也是每人一份。
“有异议请直接提出来。”
这份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,但内容很苛刻。
总结起来是两点:
1、对外,100%以温良的意见为准。
2、对内,温良在涉及公司掌控权等特别核心事务上,具有永久性一票否决权。
其实是
第68章 首次重新分配利益(5/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