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煌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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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武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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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下的产物。

    总督、巡抚有直辖的标兵,一般将领则豢养家丁,标兵与家丁独自成营,称为营兵。

    但大多的营兵是从卫所军中抽调的,也叫军兵,即来源于卫所旗军的营兵。

    徐煌他们这些从扬州卫调来的人马,到了前线就是营兵,但回去以后还是卫所兵。

    只要是来自于都司中的营官,解职后都会回到原卫所。

    卫所官调任为营官很普遍,卫所官职中的都指挥使司一职,为营制借用,也就是都司。

    卫所军官从小到大为:小旗、总旗、试百户、百户、副千户、正千户、指挥佥事、指挥同知、卫指挥使、都指挥使(都司)。

    都司是地方卫所的最高官员,相当于管理一省的军事,手底下还管着好几个卫,与布政司、按察司,并称“三司”。

    就是这么一个在地方牛逼哄哄的官职,可在营兵制中,也就是个弟弟,职别相当低。

    都司仅高于守备一级,在总兵、副总兵(副将)、参将、游击将军之下。

    营兵军官大致分为:伍长,什长,队长,哨官,守备,佐击,都司,游击,参将,副总兵,总兵。

    五人为一伍长,十人为什长,后戚继光编练新军时,将其扩大为十二人,称一队,设队长。

    其中守备以下的军职不固定,有卫所军充当营兵,军阶是千户的,一般军职为千总,副千户为把总。

    徐煌为百户,军职可称为百总。

    总兵,副总兵等下辖兵员无定制,有的只有几千人马,有的则掌管几万乃至十几万人马。

    主要看军队财力和作战需

第二十二章 武装(3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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