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早就开始锻骨的师兄,都已不是他的对手。
四年后的今天,余恪甚至能单手轻松举起院子里近半吨重的花岗岩石墩子。
即便是养脏大成的霍恩第,也不敢说百分百能胜过他。
当然,换做十年前的霍恩第,击败余恪轻轻松松。
但如今霍恩第已年近半百,气血开始走下坡路,力气比年轻时大有不如。
靠着一身神力,余恪已能在养脏大成的霍恩第手下坚持个几十回合。
说实话,余恪也弄不清楚他这一身比拟古代悍将的力气,是怎么练出来的。
他只是每日按部就班的练拳习武,淬炼身体。
上午练武,下午学医,晚上练习周天小还功,每天的药膳不能少。
七年如一日。
自然而然地便拥有了这一身神力。
或许就和这一颗几乎过目不忘的大脑一样,是他的金手指吧?
七年过去。余恪也已经十七岁了。
不过光从外貌上来看,估计没谁会把他当做十七岁的少年。
倒不是余恪长得又多丑,或者多老成。
而是因为余恪实在太强壮了,堪比勇次郎那种。
光是往那一站,都能吓得小孩三天连续做噩梦。
普通的穷苦百姓站在他面前,只到他胸口位置。
余恪目光炯炯地盯着枪尖,突然长枪一收,枪口翻转,在演武场上耍起一套枪法。
霸王枪!
这套枪法的名字虽然霸气,但并不是什么深奥的枪法,跟那位乌江自刎的霸王也没有任何关系,只是一套寻常
第十章 七年,锻骨大成(2/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