异有一部分便在于此——战场随时都可能从各个方向有长矛刺来、流矢射来,再怎样的高人也只有两只手,自然会疲于应付。
但如果穿铠甲,没有专门瞄准的流矢基本失去威胁,一大半的近战攻击也无法造成损伤。除非被完全包围,否则杂兵几乎无法造成威胁。
欧洲世纪的骑士可没有斗气,但他们一个人可以在征召农兵的阵列来去自如,让个人英雄主义盛行了几百年,也都是多亏了铠甲的作用。
对面那骑士肯定知道板甲的强大,但他显然没有想过被强敌攻击时靠铠甲卸力的方法,举枪发力时身体僵硬。
或许他是想着有板甲在,不用再费心考虑防御吧,在战阵其实没错,可是与高手一对一时要吃亏了。
洛明可不是那种傻乎乎地正面硬,还打不破铠甲的杂兵。
他使出的乃是剑道极其高明的一招——身剑合一,虽然还未掌握娴熟,但也已经足够聚集他全身力量汇集于一束,斗气凝聚出真正削铁如泥的力量,又如疾风迅雷般快速。
这样的一击,正面刺穿板甲也完全不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