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这一次也算是错有错招,打上一场狠的。死上一批明军与越兵,作戏给明人看。
“砰砰砰……”
冲锋的越军很快便遇上了火枪营。这时代的火枪没有办法瞄准,所以越是扎堆,死伤越大。
近千的火枪兵杀伤过千人是很正常的。谁让他们扎堆。子弹又不长眼,咬完前面的一口,只要不扎进身体,再咬第二个人是很正常的,但是第三个就不行了,没有动能了。
明人,就会弄这虚有其表的东西!老子那么多的人,你这点火器能挡住多久?
南疆是个很特殊的地方。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,劲弓也会松弛。火枪?就是个笑话。黎训与其他所有越人一样,都是证明了的,这片土地拼的便是勇气,便是短兵相接。对自己人的不怕死,所有越人都是信心十足。
“虽然咱们的人突了进去,但这是明人的中军,不是左军。明人反应过来是肯定会拼命来救皇帝的儿子的。我们只有两万大军,不是二十万,明白吗?”
亲信大悟道:“大人,小的明白了。咱们在这死磕,只会白白便宜了其他人。”
“砰砰砰砰!”
火枪开的更加急促,但是面对人山人海的越军,排枪的铅弹就像是石入大海,只能溅起一点水花。
当火枪不够先进,人命是完全可以战胜科技的。哪怕这次出来,朱桂集合了多数火枪,保证火枪营人手至少三把火枪,由民夫负责装弹,火枪手只放枪。
还是人命赢了!
“大人,突进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