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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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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七章 治本之策,科举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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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可以设置太守郡守之职,但是在太守郡守身边一定要安排一个通判,并且安置县尉掌兵权,并且三年换一个辖区。”

    曹冲建议曹操设置的官制有点像北宋的官制,但不采取北宋中央官制,而是采取北宋的地方官制。

    说白了,通判是来监督太守行事的,而县尉则是掌兵权,也就是说,原本太守拥有兵权政权,在当地一郡中便是土皇帝的存在,但是若是按照曹冲的建议来的话,太守原本的权力就被一分为二,而这两部分的权力还有受到通判的制裁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的话,太守即无法长期扎根当地郡县,又无法做违规的事情,世家自然无从生根发芽了。

    曹冲以为自己的解释一句够明白了,曹操却是眉头微皱,问道:“何为通判?”

    曹冲愣了一下,马上说道:“所谓通判,便是行监督之事,可以监督太守县尉,并且直接上书中央。”

    被曹冲这样一解释,曹操就完全明白了。

    这便是减少了太守的权力。

    曹操仔细想了一下,发现曹冲的方法确实不错。

    “若是按照仓舒的这个方法的话,世家的问题或许便能够从根源上消灭了。”

    曹冲却是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仅仅凭借这个改革官制,是无法让世家消失的,顶多让世家慢一点出现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为何?”

    曹冲笑了笑,说道:“道理很简单,虽然改变地方的政策能够改变世家产生的时间,但是在选官上,父王除了选择世家中人,又能选择谁?”

    “我可以”

    曹操说出这三个字

第一百八十七章 治本之策,科举制!(3/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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