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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文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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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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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张连票,最后去总司销票。

    没错,这办法现代人耳熟能详,但古人理解有难度。

    与方才吴通判一说,就满堂叫好不同,林延潮这提议一出,却令在场官员陷入沉思。一不少人不理解,二理论只要大方向不错,怎么样也不会被人说。

    但具体方法就很有商榷的余地,落实到做事上,总有弊病,没有十全十美办法,总有人赞成和反对。

    付知远闻言沉思道:“司马所言,本府略有所闻,在苏杭一带称此为串票。”

    一名官员问道:“此法下官略有所闻,下官主管常平仓,平日收谷时,也置二薄,一存州县,二存斗级。百姓输谷,先书县簿,给小票挂号,发犯人赴仓交纳。斗级给亦书簿,给与犯人收票,赴县销缴。此法与司马之法有何不同呢?”

    何通判解释道:“此法少了连号,虽有执付,收票,仍是容易为胥吏所乘。”

    何通判这么说众人都是解惑。

    这名官员也是歉然道:“林司马,是下官愚钝了。”

    林延潮笑着道:“不明则问,有何愚钝之说?”

    付知远道:“不过此法如何用以催科之用呢?”

    林延潮道:“昔年催科,以鼠尾册为准,各地设粮长解粮,此乃民收民解之策。”

    鼠尾册又称“虎头鼠尾册”。就是差役以丁粮为宗,力差、银差取决于丁粮多少。无论大小户一律造册,把丁粮多的大户、富户编在前,以负担重役,把丁粮少的小户、贫户编在后,以当轻役。前为大户如虎头,后为小户为鼠尾。

    “但行一条鞭法后,朝廷由民收民解,改由官收官解,

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(4/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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