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革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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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连锁变化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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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军盗取。

    按照古法,大宋官家会选择一大片地方,等到他们的去世的时候,找一个地方挖出深深的洞穴,放入棺椁,最后填埋。只有在这一大片地区的边缘立一个无字碑。并无具体的坟丘。

    除了官家再也不起陵墓之外,包括普通人的墓葬也要改革。赵嘉仁规定的埋葬与大宋火葬的传统结合。采取灵塔供奉与林木埋葬两种可选择模式。

    火葬并不是现代社会“移风易俗”的产物。如果火葬被称为先进的话,两宋时期的开封、临安、河东路、两浙路等地,都盛行火葬。理由很简单,因为土地缺乏,死者与生者争地,“河东人众而狭,民家有丧事,虽至亲,悉燔爇,取骨烬寄僧舍。以至积久弃捐乃已,习以为俗。”两浙路也一样:“吴越之俗,必积累而后办。至于贫下之家,送终之具,唯务从简,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,相习成风。”

    不独贫穷人家“以火化为便”,江浙一带的富贵人家也多选择火葬,“浙右水乡风俗,人死,虽富有力者,不办墓尔之土以安居,亦致焚如僧”。马可波罗游历杭州时便见过当地人的火葬仪式:“富贵人死,一切亲属男女,皆衣粗服,随遗体赴焚尸之所。行时作乐,高声祷告偶像。及至,掷不少纸绘之仆婢、马驼、金银、布帛于火焚之……焚尸既毕,复作乐,诸人皆唱言,死者灵魂将受偶像接待,重生彼世。”

    由于火葬之风盛行,宋代一些城市还出现了火葬场,时人称之为“化人场”。南宋临安城少说也有数十处火葬场,其16处因为“建置年岁深远”,到宋宁宗嘉定年间,差不多都荒废了,宁宗又“诏令临安府将见存化人场依旧外,其已拆一十六处,除金轮、

第94章 连锁变化(一)(3/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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