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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元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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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3章 大明联合驿站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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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所的运行,各地在实际执行中便逐渐改为平摊入地方徭役中,使得一方百姓“无分彼此,均出钱给领”。

    递运所所需的经费,也往往被分摊入周边数个州县的赋税之中,其名目有递运人夫、水夫、防夫以及车、船等项。

    由于递运所规模各异,所需经费也各不相同。以大兴递运所为例,其编制为“车五十辆,防夫三十名”,规模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。万历初年时,大兴递运所每年需银2280两,由真定、广平、顺德、大名、河间五府一同提供。

    一个中游水平的递运所每年花费2000多两,全国剩下一百多不到两百个递运所,按照一百五十个来算并以此均价计费的话,一年就要耗费至少三十万两,且这是纯粹的支出,毫无半分银子收入。

    三十万两啊,这还是高拱当年裁撤了一大批之后的结果。想想看,二十年前高拱刚刚秉政那会儿,朝廷岁入还只有不到四百万两,光一个递运所就要花掉差不多一成,这朝廷能不穷死?

    但有人会发现问题,说这笔钱既然是地方出的,那关中枢什么事?关当时的高拱、现在的高务实什么事?这想法未免有些天真。

    朝廷的田赋是按照中枢和地方进行分账的,并且每个地方的分账比例还不同(比如苏州就一直被朝廷重课,中枢分账比例特别高)。

    而且之前说过,朱元璋的小农意识导致大明朝廷一开始就缺乏财政中枢调控能力,地方分账严重缺乏后世那种转移支付的手段,它是先为地方留存,剩下的部分再解送中枢。由于中枢一直没钱,也就不可能以富裕地区的税收去补贴发展贫困地区,导致富则恒富,穷则恒穷。



第263章 大明联合驿站(下)(6/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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