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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幼麟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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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八章 汉中经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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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“既非屯田,又非授田,那伯约认为以何种田制为佳?“

    但见姜维朗声道:“朝廷授田,应不分男女,按丁口授其田,认丁不认田,按丁征收赋役。譬如,凡年十五岁以上的男子,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,女子二十亩,如一家五口,三丁二女,则可授田一百六十亩。”

    诸葛亮笑了笑,心道,这不就是“计口授田“么,也算是汉初授田制度的一种,也无没什么了不起的。

    汉初行授田制,田地私有,不禁卖卖,由是承平百年之后,兼并之风日盛,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,终酿成黄巾起义恶果。

    “计口授田”虽然能够迅速使荆州百姓归附,但从长远看来,未来还是存在兼并的可能,倒不如土地公有的屯田制更能长治久安。

    不过从姜维的谈吐表现可见,此子腹中所藏丰富,可谓文武兼修。这已然令他刮目相看,正要点评上两句。

    但见姜维语气不减,继续道:

    “朝廷固然应当将无主荒地授于百姓,但怎么授,谁来受,授田之期限几许,其中大有文章可做。在下以为,朝廷授于百姓之田地,可分永业田,口分田两类!”

    “这两个倒是新鲜词汇。“诸葛亮微微皱眉,追问道:“何为永业田,何为口分田?”

    “永业田者,朝廷授于百姓,为百姓私人之产业,可世代传于子孙后代,故谓之永业,经得官府同意,亦可进行私下买卖口分田者,乃朝廷暂租于百姓,保障其温饱,但此田仍为朝廷所有,百姓不得私下买卖,且一俟该口丁身死,则此田重又朝廷分配于新生人口。”

    姜维顿了顿,见诸葛亮投

第二百零八章 汉中经略(6/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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